商  南  发  布

  爱商南
商南广播电视台

微信

手机号登录

手机号注册

注册
首页专题

“提升网络素养·共享网络文明”专栏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(十七)

来源:中国人大网
发布日期:2020-10-26 14:58:28
11282

1.png

第六章 法律责任

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:

(一)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,采取停止传输、消除等处置措施的;

(二)拒绝、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;

(三)拒不向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。

第七十条 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。

第七十一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,并予以公示。

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,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(来源:中国人大网)

9a124ccf47ddbe6f1067a8ee019c9a6.jpg

本文来源:中国人大网

我要说两句

暂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
排行榜